第1个回答 2013-06-03
入职须知可以在发放录用通知时发放,所以这不是一份劳动合同,也不能证明你是什么时候入职的。最多能证明,你被该单位录用了。这个可以作为你被用人单位,但不能证明你是否入职!因为你可以在收到这份入职须知之后,放弃到该单位上班。
你想和单位仲裁什么,就提供什么相关的证据。但是都必须提供你和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明劳动关系建立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请参考以下规定,而且如果是单位的原因造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3-06-03
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入职须知就是入职须知,两个是不一样的,入职须知可以用来证明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如果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当然可以申请仲裁了。
第3个回答 2013-06-03
不算劳动合同,上边没有约定工资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可以证明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6-03
看不清图片,若内容有劳动法所应具备的条款,则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