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条T行道路。我摩托车行驶在中心线右侧,三轮摩托车行驶在我右前方。当我靠近三轮摩托车时,他突然左转,我下意识的向左侧避让,导致撞击地点在道路左侧,交警判定我的责任,是他突然转向,我没有反应时间,导致车祸发生,为什么是我的主要责任,交警这判的有问题吗?我打算复议,要怎么说?
他不是正在转弯,是我到他攀比突然转弯的,他也没看后方来车,可以直接转吗
那是乡村之间的公路,很直很长
追答跟很直很长没有关系,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很多因素,但是肯定和很直很长无关。另外交警会在责任认定书中说明定责原因的,你把交警的理由复述一下。
追问那就和我最先判定的责任依据一样,复议意义不大,但是复议反正不要钱,只能试试了
另外,证据不是随口描述,得有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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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我这理由可以复议吗
追答第一条不是定责依据;第二、四条在地面没有标识情况下,三轮摩托未经瞭望确认安全、在中间车道转向违法,因此在本次事故中需要承担责任(却不是撞击的直接原因,因为不在你车道的延伸线上);第三条这正是你的违法行为,也正是这个违法行为导致了碰撞(依据,碰撞发生在中间分隔线左侧)。因此由你承担主要责任。
清楚了吗? 个人认为复议没有意义。
补充下:看了你拿出来的责任认定书,虽然这个交警很外行,对方的责任是可以直接否定的(准驾车型不符不是定责依据而是另行处理的),更把你的行为解释为路口超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此就是定你全责都没话说!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五一出行必知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