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把预付的房租记入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施工企业的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
可是不少人把预付房租也记入“预付账款”,这么做对吗?
用待摊费用最合理,可是取消了,记在其他应付款是不是合理一些呢?谢谢

可以计入“预付账款”,还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

付款(不是欠钱的应付账款类)基本上计入资产类科目,即前两个建议科目,反正收到发票后转入费用类或其他科目时都要冲平。

如果是按月支付的,直接列管理费用。如果是按年或季度支付的: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按月摊销时:借:管理费用贷:待摊费用

在复式记帐法的借贷记账发里面,任何一笔经纪业务的发生都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目,引起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科目的增加或者减少。

扩展资料:

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施工企业的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

作为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不是用货币抵偿的,而是要求企业在短期内以某种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来抵偿。

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获得商品和劳务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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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09
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新会计准则,对于预付房租使用的会计科目并未有明确规定;把预付房租记入“预付账款”,从会计原理来看并无错误,预付房租也是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只不过购买的并不是实物资产,而是一定期间对某项资产的使用权;从某种角度说,它也属于企业的一项资产;
而其他应付款是企业的一项债务,企业既然已经支付了房租,必然不可能因此形成债务,要记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只能在借方反映,这显然不是该科目的正常使用情况,所以放在其他应付款是不合适的。
对于预付超过一个会计期间以上的房租,可以放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一个会计期间以内的预付房租,放在预付款项里核算是合理的。追问

预付账款是资产,但是房租付给别人的,应该是负债呀,如果放在借方,就是表示这项负债已经偿还了,但是预付账款的定义明确确定了预付账款的范围,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 很显然房租不是的哦。

追答

首先,你需要明确预付房租的“预付”这两个字的含义,预付就是预先付给,即已经先付给对方了,既然已经支付,怎么可能是一项负债呢?既然预先支付的货款是一项资产,为什么预先支付的房租就不是一项资产呢?预先支付的货款购买的是一项货品,预先支付的房租购买的是一项权利,本质上是一样的。你的理解是房租属于公司应该支付的一项负债,预先支付房租,就是提前偿还负债,是吧?那么我问你,按你的理解,预先支付的货款也应该是一项负债,应为对方要发货给你,你需要付款,不付款的话就形成一项负债,预先支付也应该是提前偿还负债了。所以,你需要明白,房租是公司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特定资产使用权支付的对价,预付房租,就是预先支付对价,购买以后的一项权利;
其次,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该科目的名称叫预付款项,而不是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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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09
严格来说“预付账款”反应的是企业与经营有关的往来,其他应收付记载非经营往来,房租的确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或其他应收,如果房租记入预付账款并金额较大,在报表使用人读报表时会产生错误理解。
第3个回答  2020-05-05
不能记预收账款,更不能记其他应付款,应该记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