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一般有几个步骤?

如题所述

本总结将按照报关单中的各个栏目进行总结;

一:报关单表头部分

报关单表头部分涉及的30个栏目,可以将其分为三部分来理解:

(一)与货物的运输及包装情况相关的已知信息 <

n 包括:进口口岸/出口口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装货港/指运港、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净重、集装箱号、标记唛码及备注。这些栏目可以根据装箱单及提运单提供的信息填报。

(二)与货物成交及海关通关管理要求相关的已知信息

n 其中,经营单位、(出口)结汇方式、成交方式、合同协议号可以根据发票查找;备案号、进/出口日期、申报日期、收/发货单位、许可证号、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随附单据、(出口)生产厂家及部分需备注内容在填单时作为已知信息直接参照填报。

(三)需根据海关通关管理要求自主判断填报的内容

n 包括:贸易方式、征免性质、(进口)征税比例、(进口)用途、部分备注内容。这些栏目无法直接从前述已知信息查找,须填单人员根据海关通关管理要求自主判断进行填报。

二:报关单表体部分

n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币制、原产国/最终目的国这几个栏目反映的是所申报货物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发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填报;

n 项号、商品编号、征免(方式)这几个栏目则无法从原始单据中查找,须填单人员根据海关通关管理要求自主判断进行填报。

三:下面对各项的具体填报方式和具体注意的事项详细说明如下:

(一): 进出口口岸

n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n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写《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注意:1、本栏中的填报口岸海关的名称是应该要填报具体的隶属海关的名称,后两位得数字应该不为00

2、加工贸易的货物:填报货物限定的或指定的进出口口岸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如果与实际进境的口岸海关不符,应向合同备案的主管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进境地海关的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的运输的货物填报出境地海关的名称

4、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转出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应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5、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6、无实际进出境的填报接受货物申报的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二):备案号:

含义:是指进出口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由海关给与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电子帐册,征、免税证明或其它有关备案审批的文件的编号

长度十二位,第1位是标记码.2—5是备案地海关关区代码。6是年份。7—12为序列号

第一位标记码的含义:

A:备料

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D: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登记手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26
(一)进出口申报:

1、法律依据:《海关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规定的地点:
(1)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2)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3)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可以在指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海关申报。
(4)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要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贸易的时候,报关的地点是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3、规定的期限
(1)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3)经海关批准允许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申报。
(4)特殊货物,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网络)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申报步骤:准备申报单证--申报前看货取样--申报

1、准备申报单证(2大类单证:主要单证、随附单证)
(1)主要单证:报关单
(2)随附单证:随附单证又包括三种(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基本单证—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参见教材81页。
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原产地证明书、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预备单证——贸易合同、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预备单证是海关在审单、征税的时候需要调阅或者收取备案的。
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
★主要单证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随附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
2、申报前看货取样(仅对于进口货物而言)
目的:准确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便于正确申报。
方法: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取样后要正确填写。

3、申报:
那么这个步骤就是:
电子数据申报——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
(1)电子数据申报:
申报方式:(有4种)
①终端申报方式;②委托EDI申报方式;③自行EDI方式;④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结果:(2个)
①接受申报;②不接受申报
A、接受申报:报关企业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那么就表示申报成功。
B、不接受申报:报关企业受到海关反馈的“不接受申报”的报文后,表示申报不成功;应根据报文提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以后,接下来就是

(2)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收到“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报关单位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申报日期:是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

(4)修改申报内容或取消申报:(5种情况可以修改)
注意: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销;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以进行修改或撤销
a 由于计算机或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数据错误
b 原申报货物全部或部分退关
c 报关员操作或书写错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造成危害的
d 海关身价或归类后需队原数据进行修改的
e 根据国际惯例采用暂时价格先行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品品质或国际市场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单
特殊的:海关布控、查验的进口货物,不得修改报关单内容或撤销申报。

(二)配合查验

货物查验:海关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填报内容一致的行为。

查验目的:检查核实所报货物有无伪报、瞒报、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行为,并为海关进行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查验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货起代理人应该在场。

1、海关查验
(1)查验地点,海关监管区或装卸现场;特殊情况海关可以派员到监管区外进行查验。
(2)查验时间,海关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正常工作日;特殊情况经申请也可以在其它时间查验。
(3)查验方式,彻底查验、抽查、外形查验(3种)。复验,二次查验。
(4)径行开验,报关单位不在场,但须有见证人在场(仓库管理人员等),并在报告上签字。

2、配合查验:
(1)负责搬运货物、开箱、封箱
(2)回答提问,提供有关单证
(3)需要做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开局的取样清单
(4)确认查验结果,《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签字

3、货物损坏及赔偿:
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的内容,参见咱们教材中第84页。
(1)搬运货物、开箱、封箱不慎造成损坏的
(2)易腐、易失效物品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变质失效的
(3)正常磨损
(4)查验之前已经损坏的
(5)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