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所谓法律法规是什么机构起草拟定的啊?

如题所述

现在我国学者一般都认为,我国正式意义上的法律出现于夏朝(但也有不同)。
根据朝代不同,所建立的机构也有差别。但法律效力都是来源于‘皇帝’(这是封建专制的表现,不同于现在的民主政治)。如:由皇帝直接下的诏令;法律还可以是丞相起草,由皇帝批准颁布实施(如:汉朝《九章律》是命相国萧何参酌秦律而制定的)。当然还有其他。
建议你看看‘中国法制史之类的书籍’就会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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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5
您好。
古代的刑事法律比较发达,主要分为律、令、格、比、式、敕等。起草机构各朝都不同,如商鞅变法时其身份为大良造,王安石变法时身份是宰相。但其变法的职权都是君主亲自赋予,这里主要是指律。皇帝的命令叫敕也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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