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05-24
狭义上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效力最高,名称就常常是《××法》;
国务院所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行政法规效力次于法律,其名称常常是《××条例》,《××办法》,《××规定》;
地方立法机关,国务院各部门等制定的地方立法和部门规则,效力等级更低,其名称也常常是《××条例 》,《××办法》,《××规定》。
全国人大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般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另外:
规定是为实施贯彻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根据其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局部的具体的规定。是法律、政策、方针的具体化形式,是处理问题的法则。主要用于明确提出对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或某些重大事故的管理或限制。
规定重在强制约束性。
条例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是对有关法律、法令作辅助性、阐释性的说明和规定;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的某些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对某机关、组织的机构设置、组织办法、人员配备、任务职权、工作原则、工作秩
序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或对某类专门人员的任务、职责、义务权利、奖惩作出系统的规定。
它的制发者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度的规章不得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