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1月30日移交法院的,年前能开庭吗

如题所述

不能,一般法院到2月年前就停止审理案件了,要做总结开会等等,一审到下判决3个月,可延期
都是年后了,除非你有关系,这样会提早开庭并年前下判决 缓刑 放出来过年

每张起诉上 都是 刑字第XX号
就和银行拿号码排队一样 审理的案件也有先后顺序
你想提早尽快审理 要么你有关系 不然法定期间7-30天 只会在最后几天给你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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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5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的开庭时间,但规定了受案后的审结期限,即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