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名法人与股东需承担的责任?

您好,帮我一朋友咨询,朋友的父亲是一公司的挂名法人,同时也是另一工厂的挂名股东,为了公司的发展在实际董事长的领导下和其他几个情况相同的法人和股东不定时长期向银行贷款签字,他实际每月只有定期几千元工资。请问如果公司破产倒闭,银行追责,我那朋友的父亲要承担多大责任,会不会影响个人财产?谢谢了!

只要在工商局登记是公司的股东,就需要承担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仅仅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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