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了避免责任叫我们签自愿加班协议,这样合理吗?

公司为了避免责任叫我们签自愿加班协议,这样合理吗?公司上班作息时间是每周六天,周一到周五是正常上班,周六强制性加班一天。由于一个员工离职时觉得不合理,找了当地仲裁机关。公司为了避免责任,就对现在在职员工要求必须签定《员工自愿加班协议书》。这样合理吗?可以不签吗?协议中有没有对员工不利的条款?

公司为了避免责任叫我们签自愿加班协议,如果加班用人单位与你们协商过,你们同意的话,同时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被迫签订这个协议的话,就是违法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扩展资料: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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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7
不算员工自愿不自愿加班,
按法律都必须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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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休息日最低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法定假日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限制的例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带薪年休假制度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1
1、公司为了避免责任叫我们签自愿加班协议,如果加班用人单位与你们协商过,你们同意的话,同时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被迫签订这个协议的话,就是违法的。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5
即使签了协议,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时间也不能超过规定。超过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5-25
在法定加班时间数内,不管是否自愿,加班报酬不低于国家标准都是合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