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在内账中,每个月交的税金我直接入的是管理费用,没有计提。购入原材料,记的是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原材料价值没有剔除进项税;销售时,记的是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入没有剔除销项税。请问这种做法正确吗?是内账哦。如果不正确,那应该怎么做比较好呢?望高手指点。谢谢!
如果没有剔除税金,那不是原材料的价值虚增了,收入也虚增了吗?这样行吗?
追答不会虚增。原材料成本本来就包括价款及价外费用(包括其他税费,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税金),内帐不对外(不给税务局看),不必核算税收问题。增值税再采取价外核算的形式没有多大意义了。因而,就把增值税同其他税费一样进行核算就可以了。
也不存在虚增收入问题,内帐你不纳税了,那部分销项税额本来就算你的一笔收入了。
这种做法,是参照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的。
谢谢您的回答!但是如果一定要分的话,在购材料时,有的别人送了发票,有的不要求送;在销售时,有的开了发票,有的不需要开,这个好像不太好分清楚呀。毕竟发票一般不是随作货同行的啊。你们平时都是怎么处理 的呢?
追答你就直接根据你实际收到的发票,及实际开出的发票来做就可以了。
若没有收到发票,没有进项税,就直接全部计入到费用及成本里。
因为你的内账包含外账及没发票(见不得光的)那一块,当你有一些不是随货同行的发票那种情况时,你就直接按照你外账的做法来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