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一、物管费的定价权不在物管公司,而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也就是说,物管费是否涨价,还是需要物管和业主双方协商决定。但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物业公司根据市场经济需要,需要根据市场调节价格,需要在业委会同意的基础上,征得40%以上业主同意,方可调价。
二、调整物业管理费标准,需分几个步骤进行
1、由物业管理企业做出预算方案,预算中明确注明维持物业服务标准不便的情况,物业费需要调整的幅度。同时物业企业应做第二种方案,即在维持现行物业费标准不便的情况下,物业服务标准有何种变动。
2、将两种预算方案提交业委会审议
3、业委会审议通过后,将预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必要时,可以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进行答疑答辩。
4、经业主大会审议,同意调整物业费标准的,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按照新收费标准签署新的物业管理合同。如果业主大会通过方案二,则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按新服务标准签署新的物业管理合同。
5、经业主大会同意调价,并签署新的物业合同之后,物业公司凭业委会的书面审议证明、物业管理合同正本,到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做新物业费收费标准备案。收费不变的,忽略此步骤。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业主享有知情权,物业企业也应该对此次物业费调价投票情况做出说明。公示期未满应该是不能调整管理费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18
这个不需要专业回答,公示期未满,当然不能调整,而且公示期满后应该有七天投诉建议期,之后才能调整。
第4个回答 2013-05-18
1、可以要求。
按物业管理法相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所以,明确属乱收费的,可以、、、
2、不能。
公示期的作用就是当事人无异议或绝大多数无异议。反之,要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听证。
(具体可根据物业管理法的规定及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