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利转让(转给香港公司)的手续,谢谢!

专利权人为个人(一个大陆个人,一个香港个人,但是大陆个人可以自愿放弃专利权),现需要转让给香港公司,请问需要哪些手续?需要进行技术出口的登记吗?谢谢!

需要进行技术出口登记,然后通过著录项目变更进行转让变更,并提交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

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参照本项(ii)的规定处理。
(ii)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参考资料:深圳市携众至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追问

那如果大陆个人自愿放弃专利权,这个专利变成香港人的,再转让给香港公司,还需要做这个进出口登记吗?谢谢!

追答

同样需要,因为牵涉到香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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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7
需要。
《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所谓“中国单位”,包括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谓中国“个人”,是指我国的公民。当然,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因为按照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专利法未列入两个基本法的附件三中,因而不适用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具体的可以加我.
第2个回答  2013-06-17
专利如为国内专利,签订合同和技术出口登记,与著录变更申请、双方个人证件一起提交至国知局,进行专利著录变更。追问

谢谢!
技术出口登记一定要办吗?这个是在大陆办还是在香港办呢?

追答

大陆办,一般是当地经委或科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