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包括哪些?

交通补贴、午餐补贴、通信补贴等这些都必须纳入个税范围之内吗?实发工资=基本工资+各项福利津贴,扣税部份是按照实发工资扣还是就只按照基本工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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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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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14

个人所得税中的所得工资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是包含奖金津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3个回答  2015-11-23

  个人所得税包括征税对象,征税内容(纳税义务人),适用税率及计算方法,及减免政策。

  1. 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的征税对象: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征税内容(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包括内资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和内资的个人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华侨和台湾同胞。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附有纳税义务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居住时间标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凡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上述所说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馆和联合国及其它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3.适用税率及个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税率见表格: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4.减免项目

  福利费,生活困难补助,救济金、公积金及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当然还包括其他国家规定的免征项目,这里不一一列举。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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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10-27
上面这个答案有点答非所问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才是确定照此是工资哪些是福利,对些,规定第4条列了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楼主所问是补贴和津贴问题: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在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
 解释中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通勤津贴(上下班交通费),一般系因职工宿舍离工作场所较远,职工上下班来往不便而发给的津贴,其性质属于改善工作条件,因此,不论直接发给津贴补助,或由企、事业、机关以车接送或代购车船票等,均不列入工资总额。
综上:交通补贴、通信补贴不是纳税范围,但午餐补贴应当是应税收入部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