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18
没有资质的雇主与企业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有明确规定,该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1-09
由无资质承包人的上一级发包方承担。\x0d\x0a 具体参考如下:\x0d\x0a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法释[2014]9号)\x0d\x0a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x0d\x0a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x0d\x0a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x0d\x0a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第3个回答 2013-06-18
承包方承担责任,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4个回答 2013-06-18
看受伤员工与哪个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或与哪个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与承包人是否有资质无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