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黑社会性质的讨债公司怎么办?

2013年8月,因公司周转困难,我老公向朋友借款50万元,当时朋友问他要8分的月息,无奈确实资金困难,只能以设备做抵押借了这笔钱。期间我们一直在想办法偿还利息,但由于生意不好我们到今年实在无力偿还利息和本金,一直每月以借款的形式打着利息的欠条。中间这个借款人怕我们跑,自2月15号就派了一个亲戚吃住都到我家,我们只能接受。4月28号,我们打了新的借款欠条后,晚上就有6个陌生人拿着一个追债的委托书和借款合同及欠条的复印件直接进到我家问我们要钱。当时因为他们人多,为了自身安全考虑,我们只能让一个人在我家住下来。第二天,我们找债主协商,她说帐卖了,她不管。我们为了保障安全,跟所谓的委托人谈,他才让人从我家走了。由于租来的房子到期,我们搬到宾馆,这些黑社会一直尾随,并且晚上跩宾馆房门,闯进来要我们留身份证。我们以报警说法,他们才走。原本想趁着五一假期回老家去想办法筹钱,当时债主也答应我们回家带着最早住我们家的人,走到海口后,她又带着一起8个人拦住我们,不让走,还要求我们把车辆行驶证和我媳妇的身份证给他们。他们人多势众,我们无奈只能给了,然后又搬到出租屋,想处理设备,好还钱给她。这期间这些黑社会直接住在了出租屋对面的房间监视我们,并且半夜4点砸门,时不时砸门骚扰。9号晚债主出现,说她要回老家,如果店面暂时转不出去,就等她回来和我们一起回老家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我们也同意了。一直等她回来,直到20号我们主动打电话给她,她没有回来,说晚上打电话,结果我们打电话发短信她一直都不接不回,就是让这帮黑社会在对面房间监视,昨晚11点又暴力砸门,还说让我媳妇去死,今天下午4到6:30,一直暴力砸门,我们担心人身安全都不敢开门,期间我们报警,警察也因债务问题,所以只是调解,忽略我们安全问题。面对债主这种不出现行为,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她委托的人不是律师身份,委托是否有效,这种追债行为是否已经违法,我们可不可以起诉这种追债违法行为,如果债主不出现,我们是否有权利拒绝和委托人沟通?

讨债公司,虽然已合法的组织形式及合法注册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债务人等讨债手段或行为的,属于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也是违法行为。

国家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的,国家最终会撕破合法外表,将非法行为绳之以法。

另外,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早已发布了《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求停止“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也发文禁止这类企业的注册。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又联合下发文件,再次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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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8
  当事人遭遇违法讨债可以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5-24
这种追债已经违法,危害到了你们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公安机关理应接受报警,否则就是不作为。另外,约定八分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支持。不能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差不多月息二分,高了就得不到法院支持追问

警察并不立案,只是上门调解让他们注意方式方法,说我们没有受到实际的人身安全损伤,没法处理。难道非得被伤害了才有权力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吗?8分利息并没有在合同和借条里出现,只是口头约定。我们现在寻求怎样的帮助,才能有正常的生活和安全保障?我们能否起诉这种违法追债行为?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我们的安全?

警察并不立案,只是上门调解让他们注意方式方法,说我们没有受到实际的人身安全损伤,没法处理。难道非得被伤害了才有权力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吗?8分利息并没有在合同和借条里出现,只是口头约定。我们现在寻求怎样的帮助,才能有正常的生活和安全保障?我们能否起诉这种违法追债行为?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我们的安全?

追答

不是说了?这种追债方式是违法的,公安机关不处理是不作为,你可以到法院行政庭起诉公安局不作为

追问

谢谢

第3个回答  2018-05-26
做梦吧。没有本事还钱哪来的勇气借钱。等着法律来安排你们将来的生活吧
第4个回答  2018-07-06
欠钱还钱天经地义,别人借钱给你的时候,你怎么不想想别人的好,还不起就别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