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二之规定: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不应继续(原文是:……A match should not continue if there are fewer than seven players in either team.)。
而我找不到任何支持“判0-3负”的规则资料。
我认为,理事会规定的“不应继续”的意思,就是比赛应当立即中止,也就是说,该队可能被判负,也可能需要重赛。
因为规则里规定的“少于7人”并没有规定一定是被罚下了5人,也可以包括换人名额已满后的受伤减员情况。如果因为受伤而少于7人,就被判0-3负,岂不是有失公平的原则?!
参考资料:转——辣翻你的天 - 参将 八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