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跟我结婚两年了,儿子也两岁了,他当初就是因为孩子被迫跟我结婚的,他认为就是因为我不肯把孩子打掉要生下来才会让他失去他喜欢的人,而要跟我结婚,婚后,他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我一个人又带孩子又照顾他,孩子一岁多时都是我一个人在带,后来我上班后就我自己的父母帮我带,他连钱都不出,今年过年后,他妈妈因为做生意亏了把房子卖掉了(房子是他妈妈的,他自己没房子,他父母是离异的,他也很仇恨他的父母)我和儿子都没地方住,(他现在在外地上班)他叫他爸爸把他的东西搬他爸那,也不管我和儿子,他爸爸也不管,我只有带着儿子回娘家住,而且他现在还要跟我离婚,从过年到现在,他没给过我生活费,我可以找谁帮忙?
离婚我是同意的,可是他提的条件太苛刻了,说孩子归我(我也愿意),每个月付1500,以后医疗和教育一人一半,其它就没了,说我们没有婚后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因为我不太管钱,所以结婚时的钱,孩子周岁的礼钱什么的都在他那里,而且他具体每个月拿多少钱我也不完全清楚,但是应该有大几千,我不同意他提的条件,他就说上法院跟我争儿子的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
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到法院凭离婚协议直接起诉对方,可以同时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妇联组织在收到当事人救助后,可以批评教育对方协调解决抚养费问题,但是不能强制执行抚养费。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