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的对象存在几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民营企业。另有意见认为,除去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外资经济,其余的都可认为是民营经济。第三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的范围包括个体经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制经济。第一种意见把外资经济包括在民营经济里面不太合适。第二种意见未考虑财产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失偏颇。第三种意见忽视了民营经济概念的特殊性在于经营主体。我们认为,民营经济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有民营经济。即: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二是国有、集体民营经济。即:国有、
集体企业采取承包、租赁、拍卖、兼并、入股等形式交给民间团体和个人经营。三是财产混合所有制民营经济。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资产通过股份制等形式构建新的财产所有制结构的企业,由民间团体或者个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