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辞职,却不配合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某外地员工小王2005年初入职,2010年春节后没来上班(2月22日)。其先是电话与部门经理申请事假,后又电话里表示要辞职;因想节省路费,不来京办离职手续。 最后在人事部多次联系下,他寄来了辞职报告。另外,公司与小王于2009年1月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0的还没有办理。问题一:此员工本年度有15天带薪年假,是否可休?或折算薪金?问题二:此类情况下,应该如何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问题三:劳动合同是否违规。请求这里的人事专家们给点经验建议,怎么样做对双方都好的解决方法。谢谢了!

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

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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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1

  就叙述内容,回答如下:

    该员工已经递交辞职报告,辞职后想休息多少个15天都行。

    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给该员工挂号邮寄辞职证明即可。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9
在没有以程序办理的请假申请,没有经过领导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这样可以论为矿工处理。这么多天了不上班又没提前申请离职,可以论为自动离职,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从你们开始催促员工补交辞职申请时,公司可以要求该员工回来上班到离职期满后该员工才算是按照程序和制度履行了合同约定。我们这矿工一天就扣除员工百分之三百的工资,你自己算着扣吧,扣了之后最后也剩不了多少了。暂时说这么多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30
不邮寄回来个人的离职申请。按照公司矿工规定,及时发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并在相关报纸上登报公告,暂不发工资,规避企业风险。
第4个回答  2013-05-30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