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了一户人家,签了五年的住房合同,可是那户人家经常拖欠房租费

而且更可怕的是他们跟别人借高利贷没钱换,那些带高利贷的人都找到了我家里来了,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请问我们能以此为理由不让他们住了吗?这样算违反合同吗?

不算,因为租客有按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如若租客违反了这个义务,约定,那么房东有权利提出终止租赁合同…而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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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9
如果是他们违反在先 那么你们有权让他们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