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审核时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一定要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吗?

我参加了今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并入围了,现在在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我09年毕业的,之前在一家单位工作了两年多,已经开好了证明,现在工作的这家单位人事部门说让我先去我工作的本部门开具,我想问一下这个不是由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是否有效?谢谢

您好!

公务员资格审核时,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一定要您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出具。到您通过面试和体检后,公务员招考单位还会到您现工作单位进行政审,也就是找相关人员(一般是您单位领导和您身边的同事)谈话,了解您的情况。这些,都必须与您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单位一致,否则您必须跟招考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说明清楚情况。

另,这公章最好是您单位的公章,如果是您单位内部部门的公章,也只能是人事部门的公章,其他业务部门的章无效。

祝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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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6
按照常规来说,必须是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或者单位公章出具的证明才有效,部门章证明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13-05-16
盖了您报考时候填写单位的公章就可以了,公务员审核的时候会有一个政审过程,就是去你单位和一些同事简单的谈谈话了解你的人品,性格之类的,其实是一个不得不走的形式,祝贺你真心的。追问

这个公章是要求人事部门的公章还是说其他部门的公章也可以?还是说要更高级别的公章?

追答

当然是你在这个单位时候合同上的章了,要是出具单位的人事章更没有问题了。

说了半天一分不给,无语。。。

第3个回答  2014-01-14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般来说是你单位的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果是单位公章也可以,但是大型单位一般是人事部门的为主,这样方便进行政审。所以您在报名的时候尽量所有信息都保持一致。希望对您有用,祝您备考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第4个回答  2013-05-16
是,建议去http://www.jsgwy.com.cn/提问区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