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关押看守所一个月了,派出所来电话,让交五千块钱取保候审的钱,我想问一下,他说交完钱就放人,能放人吗?这个派出所警察说取保候审钱,是不是检查院没有批捕啊,才让交这个钱呢?
哦,谢谢朋友,如果我去交钱的时候我得往哪里交钱?然后是不是也得有什么收据或证明,我怕万一警察让我交完钱,也不放人,然后这个钱就当派出所罚款钱了呢
钱交公安局账户,公安局开有证明。
如果不交钱是不是也得放人啊?警察说没有通过检查院,毕竟关到三十天了,就得放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