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的价值?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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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8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这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扩展资料

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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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06
法的价值是一个十分古老而又新颖的法学命题。早在人类创制法或法律的时候,就开始了关于法或法律的价值思考。人类创制法或法律的行为,绝不是没有意义和目的的盲动。事实上,千百年的法学家和思想家们都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着法的价值。近十多年以来,“法的价值”或“法律价值”两个概念,被人们在法学或法律的领域愈来愈广泛地使用。那么,什么是法的价值或法律价值呢?在我看来,法的价值与法律价值基本上是同义语。只是由于在论及价值问题时,常常是在泛义上使用法或法律概念的,因此,以采用“法的价值”的表述为宜。法的价值是一个十分艰深的问题,我们可以简要地给法的价值下一个定义。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和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法的价值的探究实际上是法的意义的探究,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为基础,并以人为归宿的法的意义探究。
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的意义的第一个方面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这是法的价值的最直接、最基本的方面。法是怎么满足人们关于法的需要的?我以为其方式主要是两个,一是将人的需要法律制度化,使之具有合法的、为法律所保护的性质。这是人的需要在制度层面的法律化。例如,刑事立法体现了秩序、正义等,并将其落实在具体的规范之中;民事立法直接规定了效率、平等、公平等,并贯彻在整个法律制度之中;诉讼立法和仲裁立法直接规定公正与效率等,并在具体的制度和程序设计中将其具体化。二是将已经法律制度化了的人的需要现实化为法律的现实。这是法的价值在社会生活意义上的法律化。法的价值在实际生活之中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必须需要法律实施作为中介,并在法律实施中得以完成。这两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表现着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的意义的第二个方面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其中的“指向”是指法的价值具有目标、导向的意义;“绝对”是指法的价值具有永远的、不断递进的,而又不可彻底到达的性质;“超越”是指法的价值作为人关于法的追求而总是超越人的客观能力,和客观的现实状况。法的价值这种“绝对超越指向”性质,为法的价值的崇高与神圣奠定了基础,对人类关于法的行为和思想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甚至是人关于法的精神企求与信仰。人类之所以会为了法的价值理想而不息奋斗和一往无前,最根本的原因之一也就在于法的价值具有绝对超越指向的性质。历代不畏权贵、执法如山的清官们的义行,无不是在一定价值精神指导下的壮举。
法的价值的两个方面的意义,经过了千百年的凝练,固化为了法治、自由、平等、人权、正义、人的全面发展等价值目标或价值准则。正是这些价值目标或价值准则,使历代圣哲、先贤、清官能为法的实现献身,死而无怨、死而无憾;使许多受到制裁的人会感到罪有应得、认罪伏法,甚至感激对其进行处罚的司法官员;使人们为法献身的意义超出了一己之私利与歧见,而更为崇高。集中体现法的价值的价值准则和价值目标:自由、平等、人权、公平、正义,乃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为法的发展与与进步设定了实在和目标与远大的理想。
第3个回答  2018-08-03
  法的价值种类主要有三种:自由、秩序、正义。
  1、自由是指法通过制度的保障,使主体的行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
  2、秩序被认为是工具性的价值,这里强调的是秩序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
  3、正义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主体的平等和公正。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是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法的价值的主体是人,法的价值的客体是法。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意义,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需要是多元、多层次的,法的价值也是多元、多层次的,并且以人的多元、多层次的需要为依据。第二,是人对法的期望、追求、信仰。法的价值是一种总是高于现实状态的法的理想状态,是人的相关思想与行为的目标。法的价值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关注的法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法的价值体系包括了法的各种价值目标,如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它指导着法的具体功能和作用的实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31
法的价值是指,法这样一种社会规范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所谓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
  (1)同价值的概念一样,法的价值也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2)法的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它体现其属性中为人们所重视、珍惜的部分;
  (3)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
  二、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
  法的价值判断是指对某一个特定的主体有无价值、有什么价值有多大价值进行的判断;
  事实判断是指对客观存在的法律规则、法律制度进行的客观分析和判断。
  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不同在于:取向,维度,方法,真伪。
  (1)判断的取向不同:价值判断的取向是主体,而事实判断的取向是法律规则、法律制度;
  (2)判断的维度不同:价值判断与主体的情绪、理念有关,因此带有很强的主观性,而事实判断尽可能做到中立、客观;
  (3)判断的方法不同:价值判断的方法是规范性的判断,而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的判断;
  (4)判断的真伪不同。价值判断主要是看主体与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契合程度,而事实判断的真伪主要在于其与客体的真实情况是否符合。
  三、法的价值种类
  价值的种类主要有三种:自由、秩序、正义。
  自由是指法通过制度的保障,使主体的行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
  秩序被认为是工具性的价值,这里强调的是秩序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
  正义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主体的平等和公正。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
  四、法的价值冲突
  由于社会生活的多元化,价值形式之间会发生冲突和矛盾。如,自由和秩序的冲突。将学校隔离起来,以避免学生大范围的感染SARS,就是通过限制自由来保证社会的秩序。再如:公平的效益。
  法的价值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冲突的解决需要一种利益衡量和价值衡量。如何衡量呢?要注意以下三个原则:(1)价值位阶(价值排序原则);(2)个案平衡原则;(3)比例原则。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通常采取哪些原则?
  A.价值排序原则
  B.秩序优先原则
  C.个案平衡原则
  D.比例原则
  【答案】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