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B1 B2签证 被拒两次了,第一次是因为签证官不相信写邀请函给我公司的人是美国人,事实上那个人是美籍华人我没有说清楚,第二次被拒签的原因是说我单身未婚不符合美国非移民规定,但是邀请函是美国当地的一个州政府给出的阿,邀请我们公司总经理,销售经理,和我(我是经理助理),但是我和我们销售经理一起去的,销售经理也是未婚而且是女的,我俩都被拒了,但是我公司确实是到美国进行房地产方面的考察,如果我们想去第三次,请问各位大侠们,我该怎么办?公司还要派我去,如果我在去大使馆该怎么说阿??? 跪求高手指点!!!
签证官给我的最终理由就是我和我们公司的销售经理都是未婚,而且没有去过别的国家,她可能是怀疑我和女经理一起出国不回来了 ?但是我又说我在国内有自己的住房和存款,但是签证官说这个不重要,我就郁闷了,是我公司的考察,为什么非要和个人联系在一起? 希望更多人能指导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