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工作八个小时工作时间,是怎么算的?

早上8:30上班,中午12:00到下午1:30休息,然后直到下午6:00吃饭,但得呆倒七点才可以下班(有时忙的话更晚),这算不算超时?要付加班费吗?试用期要签合同吗?公司不给签合同算违法吗?

你的工作时间加在一起刚好是8小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时间一般都在8小时左右,超过时间的就得给加班费,加班还要在征得当事职工的同意才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工要积极的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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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4
的工作时间加在一起刚好是8小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时间一般都在8小时左右,超过时间的就得给加班费,加班还要在征得当事职工的同意才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工要积极的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1-24
你的工作时间加在一起刚好是8小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时间一般都在8小时左右,超过时间的就得给加班费,加班还要在征得当事职工的同意才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工要积极的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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