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定合同时,未标明工资数多少。请问企业或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若违法是违反了合同...

企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定合同时,未标明工资数多少。请问企业或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若违法是违反了合同法的哪—项?

1,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以上是针对实际履行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这种情况居多
4,如果没有上班,那么合同的必备项目不具备,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也就无效了。
江苏劳动合同律师 叶春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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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6
未约定具体工资的,一般视为同工同酬或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关于劳动报酬在《劳动合同法》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有明确规定如下。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2个回答  2013-08-06
合同无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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