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皮卡车连续障碍怎么过

我每次都是第三个轧过去。怎么控制? 谁告诉我下连续障碍的技巧?谢谢 本人明天考试,谁帮我下

科目1:理论考试内容微调

规定

考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交通信号及其含义;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等。

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解读

申领驾驶证的考试仍分为3个科目,科目一仍是理论知识内容,这一部分的变动最小。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库将有些微调,除了公安部设置的1000个题目以外,还要增加大约200个地方题目。理论考试时每张卷由100道题组成,里面既包括公安部设置的题目,也包括我省设置的地方题目。现在理论知识考试都通过电脑进行,根据新的规定,石家庄市的科目一考试软件还需要调整。

科目2:桩考与“场内路考”合并

规定

基本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

解读

科目二的考试内容变动很大。过去,科目二仅仅包括桩考这一项内容,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百米加减挡、侧方停车等属于“场内路考”内容,是过去科目三的考试内容。新的办法将桩考和“场内路考”合并,作为科目二考试的内容。

根据新的办法规定,桩考、“场内路考”虽然都属于科目二,但考试程序有明确的要求。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记者还了解到,在桩考、“场内路考”这些环节,一些考试的内容有所调整。比如,C1科目二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起步和侧方停车4项,与原来办法相比,考试内容减少了曲线行驶、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等项目。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为桩考、侧方停车,必考内容减少了许多。

必考项目的调整,是否意味着C1、C2驾驶证更容易考取?张聪勇分析认为,单从这些环节看,C1、C2考生的必考科目少了,但实际道路驾驶的要求会更高,因此,这些环节必考项目的减少,并不意味着驾驶证比过去更容易考取。

科目3:槐安西路、友谊北大街、天山大街将成考场

规定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为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解读

这部分是指实际道路驾驶考试,考生要到指定的市区道路上开车行驶。考试的同时,路上的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实际上,原来科目三中也包括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但因为此内容与“场内路考”内容合在一起,这一部分一直没有被重视。新的办法将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单列为科目三,是对这一部分前所未有的强化。长期以来,许多人在场内驾驶的水平很高,考取了驾驶证,却没有能力上路行驶。面对车水马龙的道路,新手们不敢上路,不会上路,上路后容易发生交通违法,甚至发生交通事故。新办法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目前,石家庄市交管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准备工作,拟将槐安西路、友谊北大街、天山大街部分路段设成科目三考试路段,考试时,这些路段的其他车辆、行人仍正常通行。

石家庄市准备对考试车型进行微调。科目三考试时,考试车型除了皮卡以外,还将有桑塔纳、捷达等车身长度超过4米的车型。

需要强调的是,新的办法还增加了夜间考试和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这意味着,一些考C1、C2驾驶证的考生也可能接受夜间考试,而且在遇到雾天的时候,考生还可能接受雾天行车(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科目三考试的内容非常实用,考生一定要认真对待这些内容。许多新手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与不掌握这些内容有关。如果一个考生通过科目三的考试,其驾驶技术可达到一个较成熟的水平,完全可以独自驾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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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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