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驾照可以驾驶中型客车,可以驾驶19座以下(含19座)的中型载客汽车。
驾驶证种类及准驾车型:
1、A1(大型客车)
准驾车辆:大型载客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 A3、B1、B2、C1、C2、C3、C4、M。
2、A2(牵引车)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其他准驾车型:B1、B2、C1、C2、C3、C4、M。
3、A3(城市公交车)
准驾车辆: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1、C2、C3、C4。
4、B1(中型客车)
准驾车辆: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1、C2、C3、C4、M。
5、B2(大型货车)
准驾车辆: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
6、C1(小型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其他准驾车型:C2、C3、C4
7、C2(小型自动挡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8、C2(小型自动挡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9、C3(低速载货汽车)
准驾车辆:低速载货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4。
10、C4(三轮汽车)
准驾车辆:三轮汽车。
11、D(普通三轮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其他准驾车型:E、F。
12、E(普通二轮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13、F(轻便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1
B1驾照可以驾驶中型客车,可以驾驶19座以下(含19座)的中型载客汽车。
驾驶证种类及准驾车型:
1、A1(大型客车)
准驾车辆:大型载客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 A3、B1、B2、C1、C2、C3、C4、M。
2、A2(牵引车)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其他准驾车型:B1、B2、C1、C2、C3、C4、M。
3、A3(城市公交车)
准驾车辆: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1、C2、C3、C4。
4、B1(中型客车)
准驾车辆: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1、C2、C3、C4、M。
5、B2(大型货车)
准驾车辆: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
6、C1(小型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其他准驾车型:C2、C3、C4
7、C2(小型自动挡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8、C2(小型自动挡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驾照记分
记分
驾驶证记分是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记分周期为一个审验期,一个周期被记12分的,该驾驶人就失去驾驶资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
记分起到强行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但是执法中对驾驶人记分处罚丧失了严肃性、规范性,使记分流于形式。
该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积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