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某医院收受商业贿赂十万元,加入医院有符合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应该“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如果对其减轻处罚,其违法所得可否不全没?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不再处以罚款,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