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我将五万元借给一个朋友,由于当时疏忽太相信他没有要求对方写借条(当时对方承若随时要随时还)但是直到现在我几次需要这笔钱的时候他都找尽一切理由推拖不还,现在连人都无法联系到.我很苦恼...这个问题应该怎样解决?
起诉追回欠款,尽可能多地收集关于欠款的有效证据以形成完整证据链,然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法院根据提交证据判决对方还款,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可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这些事情要尽快做,我国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再拖下去就丧失胜诉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