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2002年入职深圳某公司的,到现在有11年了,之前公司一直没有帮他买养老保险,但有买医保,自2011经他本人再三要求下公司才帮他买,也就是说只买了3年不到,今年他已经有60岁了,现在公司就点那个意思不想我爸爸在公司做了,想辞退他,但没明说,就是想要他本人自己辞职走。我想的问的问题如下:
1:如果公司要辞退他的话,我爸爸可以提出赔偿吗?如果可以,是一个什么赔偿标准?如何走法律途经?
2:如果是我爸爸自己不提出离职的会辞退我爸爸吗?我们应何维该如权?
3:2002至2010年这8年中公司都没有帮他买养老保险,现在我们可以要求公司帮他补交吗?如果可以,应该如何补交?是按现有交的社保一样补交吗?(即个人百分之8,公司百分之20的比率补交吗?)我爸爸须要补交多少?
4:如何维权?我应该去找那些部门才能帮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