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年住满多长时间,而是在枫叶卡的五年有效期内履行居住义务达730天以上。
不管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日后五年期满重新申请第二张枫叶卡均须通过『居留测试』,凡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者均须在任一个五年期间履行居住义务达730天以上,除五年期间在加拿大境内实际累积居住天数达730天以上外,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
1、随同持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家庭成员居留在加拿大境外;
2、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
3、持有永久居留权之家庭成员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担任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任加拿大官方公职人员,在该情况下随同该家庭成员居留在境外;
4、曾持有返加证。
上述所谓之加拿大企业必须是根据加拿大法律所成立之公司,并在加拿大境内持续经营,具有营业获利能力,且大多数股份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所持有,凡为履行居留义务而设立之企业并不认定为加拿大企业;而所谓的全职员工系 指加拿大境外关系企业之约聘职位,或加拿大企业或公家机关于境外之客户。
扩展资料
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者须申请居留卡(又称枫叶卡,有效期5年)。如果申请入籍前5年内在加累计居住时间超过3年,可申请入加籍,但需通过入籍考试。
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允许取得外国国籍的加公民保留加国籍,加入外国国籍并不意味丧失加国籍。如公民要求放弃加国籍,须向移民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退出加国籍。
加拿大公民资格和移民部入籍申请审批中心可为申请人出具国籍记录检索证明。如需办理未入籍证明者,请与加拿大公民资格和移民部电话服务中心联络并请其寄送有关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枫叶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加拿大-入境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