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褔利费贷方余额在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处理

应付褔利费贷方有十几万元的余额,在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进行处理?可不可以一次性结转到职工食堂补贴上?

1,不用计提,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一个"福利费"二级科目就好了。
2,以前有计提的,都是借记了费用科目,贷记了应付福利费,在以前年度发生的,你就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科目,结转入未分配利润中去,本年发生的计提的,你可以红字冲销.
举例:
在以前年度发生的,你就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科目,分录如何做,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XXX
贷:以前年度损益XXX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XXX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XXX现在已经不用应付福利费了,不过如果你们还有十几万元的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最好不要一次性转入食堂的职工补贴,那样数目太大了。新的规定是福利费记在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子目了,如果没有发生新的,你也可以将它一直摆在帐上。结转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这个科目里,可以继续使用,支付时贷记本科目。
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在稽查时看到当年计提的福利费有贷方余额,可能会调增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因为税法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金额是指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既然应付福利费科目是出现贷方余额,那就说明计提的数字比实际发放的要多,企业所得税对计税福利费的规定没有非常明确的说明计提的福利费比实际发放的福利费多的话如何处理,只是各省都有“计提数超过实际数,以实际发放数为准”这样的规定。
所以你要调整,那就这样写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贷:生产成本-福利费
……
对于企业原有的福利费余额,无需进行调整,可继续使用,在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先将以前年度结余的应付福利费进行抵扣,直至账户余额清零。职工薪酬的范围,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但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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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9
应付福利费余额在年底汇算清缴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