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江东是现在的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大部分、安徽省部分、江苏省部分、上海市等地。
江东指长江以东地区,又称江左,长江在自九江往南京一段为西南往东北走向,于是将大江以东的地区称为“江东”,江东六郡的范围大致包括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大部分、安徽省部分、江苏省部分、上海市等地。三国两晋开始江东以文化繁荣、经济富庶著称,至唐以后逐渐被江南的概念取代。
江东是一个笼统的地理范围,是一个俗称,并不是当时的行政区,类似于现在的华东这个称呼一样,三国时期,整个天下分为十三州,江东大部分地区归属于当时的扬州,按东汉行政区划分,扬州的地理范围大于江东,扬州并不以长江走向来划分行政区。
江东六郡简介
1、吴郡
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分原会稽郡的浙江(钱塘江)以西部分设吴郡,治所在原会稽郡的吴县(今苏州),会稽郡仅保留浙江以东部分,徙治山阴(今绍兴)。
2、会稽郡
在今江浙地区。秦置,郡治吴县(今苏州),辖春秋时长江以南的吴国、越国故地。汉初为韩信楚国所领,后属刘贾荆国、刘濞吴国。
3、丹阳郡
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41年),更秦鄣郡为丹阳郡,郡以境内丹阳县而名。汉治宛陵三国初郡治移南京市。汉辖今江苏南京市,常州市,无锡市,浙江杭州市、湖州市,安徽宣城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的全部或部分地区。
4、豫章郡
楚汉之际置。治南昌县(在今江西省南昌市市区)。西汉后期隶属于扬州刺史部。汉末,孙权厘豫章郡置庐陵郡、彭泽郡、鄱阳郡。
5、庐陵郡
庐陵郡是中国汉朝至唐朝的一个郡置,其范围历代均有变化,但核心区域一直在吉泰盆地,大致相当于今江西省吉安市辖境。
6、庐江郡
西汉高祖十年七月,庐江郡设立,境内设舒县。元狞二年(前121年)七月,撤销江南庐江郡,在江北以原衡山郡东部与九江郡南部地区并,组建新庐江郡(治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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