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给员工放假是否要发放底薪

因本人与上司发生语言冲突,而被放假20来天,本人在广东东莞塘厦的一家名为金凌印刷厂,请问厂方应不应该给员工发放底薪呢?国家对于这种事情又有什么样的制度呢?

从法律角度来说,工厂放假,只要不是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是可以不给底薪的。而你的情况就更特殊了。你要知道,在中国,人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大于法治的。意思就是说,关系好,有人撑着,比一些规范更有用,特别是些不大不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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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0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该发放前十二个月全部工资平均数的80%,即:(放假前十二个月工资的总和/12)*80%
第2个回答  2013-08-10
不清楚你与厂方上司发生争执的缘由,要先明白你是以天数计算工资 还是 长期员工。如果你被不合理的停工,你可以到劳工处 寻求协助,每个省份 及 区 都有劳工处,在当地的劳工处 执行官员调解,应该能解决问题。 但是你必须是在合理的情况下,如果是因为触犯了厂规 或公司制度条规,比如偷窃 犯罪之类,就是自己理亏在先。 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到劳工处举报。
第3个回答  20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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