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08-12
容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 件 1、家庭年收入在22000元以下的家庭; 2、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规定的16平方米的面积控制标准;3、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4、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户藉证明(户口簿);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3、家庭户口地房屋产权证明;4、申请家庭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5、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申请表格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补贴标准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家庭年收入在低保线以上,22000元以下的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承租面积16<r≤19平方米19<r≤22平方米22<r≤24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金额(元)987 (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程 序1、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资料;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发给申请人《成都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交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申请人将已签署初审意见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报区房管局审核; 3、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后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居住地进行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局按月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报送; 4、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区房管局报批的申请人材料在10内完成审核,最终确认申请人资格; 5、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与房屋出租方到区房产管理局签定《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赁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户。经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社区证明其租房情况后填写《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房情况调查表》,区房产管理局按照政策规定的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家庭配租,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报市住房保障中心;6、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按季度发放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