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工资为13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额 = 13000 - 3500 = 9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9500 * 25% - 1005 = 1370元
答:应缴纳1370元个人所得税
2011年9月1日起即将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了.在此次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主要变化有如下几点:
对于工资的税前扣除免征额提高即由过去的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此次对于工资的税率表由过去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改成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同时对于税率表中的各档次每月应纳所得税额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从2019年开始按新个税“起征点”进行扣除,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倍率,其计算方式如下:
含税:应纳税额=(含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等扣除项目-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需要换算成含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