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节假日算工资吗?

我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是正式工资3000的80%,为2400元/月。我在单位共工作了11天,里面包含3天的假期。最后一天,单位通知我只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想终止合同,我当时没有问什么,也同意了。我想单位既然不留我了,我就走吧。单位说过几天就给我工资,但是没有说怎么给法。所以我现在想请教两个问题:1、单位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当天我觉得应该是单位的老员工回来了没有岗位了吧。没有给我说明不适合的原因(我在该单位工作时,单位交给的工作全部是完成的,觉得工作上没有什么不妥)。所以我觉得这个是不是单位不合理的解聘呢?2、我这几天的工资又该怎么算呢?

节假日是有工资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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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2
是的.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只有以下规定,其他一样.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22
第一、用人单位说你不能胜任工作应该给出具体的理由,且有证据证明,否则违法。第二、即使在试用期,节假日加班也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工资,平时加班支付100%、双休日200%、法定假日300%
第3个回答  2019-03-19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