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提交离婚诉讼法院会强制离婚吗?如何判决?

2012年年初经媒人介绍与男方相识,在男方催促下于同年5月结婚,婚后逼迫生育,同年7月怀孕。结婚前与怀孕前男方及男方家人对我都很照顾,但婚后,特别是怀孕后男方及家人开始对我冷落,因为孕期反应严重,男方母亲对我也不管不顾,所以居住娘家。结婚半年听男方村里邻居说,男方曾经有过一个老婆但未登记,而且生育一女,因为是女孩,男方母亲将其前任老婆赶出家门,并将女婴卖掉。得知此消息并得到男方嫂子确认,我与男方发生争吵,再加之男方母亲参与,感情更加不合。但为了尚未出生的孩子,娘家劝我只要男方以后好好对我,日子还得过。后返回男方家,男方还是对我不管不顾,并且任何事情都听从其母亲安排,遇事从不顾及我的感受,让我没有一丝立场,面对一个不懂得疼爱自己又统统听从母亲的男人,我对婚姻失去信心,两人也经常吵架,并多次协商去民政局离婚,都因我有孕再身,民政局工作人员劝解不予办理。为了孩子健康,我搬到姐姐家居住,直到今年3月13日生下女儿。由于是女孩,男方家人很不开心,每天给我脸色,由于姐姐家距离医院很近,每天都从家里给我做饭带到医院。出院后回到男方家,每天早上我都是吃馒头充饥,午饭一个菜一直吃到晚上。娘家也觉得男方家做法太过于过分,一周后将我和孩子接回娘家修养。一个月后返回男方,发现我柜子里的金银首饰丢失,告知男方,男方问其母亲是否帮忙收起来?(我房间钥匙都由其母亲保管)。男方母亲当即将钥匙往地上一丢说你们的钥匙以后自己保管,我的钱包不知道被谁偷了,说完跑到院子内大骂。我抱着女儿哭泣,男方一句话不说站立不动。晚上男方提出跟我离婚,第二天一早将我送往娘家。一周后男方家人均未露面,因此我爸妈亲自去了男方家协商,结果被其父母赶出家门。经过此事,我也铁心离婚,但男方说家里东西一点不给我,嫁妆也不给我,而且还要我返还婚前给的一万块彩礼钱,才同意离婚。因此我将男方告上法庭,接到传票后男方到我娘家大闹两次。6月25日开庭,出于尽快离婚,庭中我提出不要抚养费,只要嫁妆;但男方拒绝返还嫁妆,并提出结婚这一年我从未工作白养了我一年,让我赔钱才肯离婚,最终双方协商不一退庭。一周后我委托代理律师去法院咨询判决结果,审判长居然说“想离婚还不肯放弃东西,哪有那么好的事情”。苍天啊,真理何在?我只想要回自己的嫁妆,不想便宜狼心人,我只想为自己争取一点点利益,如果所有东西我都放弃,又何必花冤枉钱走法院这个程序。现在我的孩子四个多月了,还没有上户口,因为父亲不到场,医院都不肯给我开孩子的出生证明,我现在活着的唯一动力就是我的女儿啊。

问题补充:
1、如果一审判决书让我放弃嫁妆我不同意怎么办?
2、6个月后我再次提交离婚诉讼,法院会强制判决离婚吗?如果判决的话我还能得到嫁妆吗?
3、判决离婚后,我上诉的一切费用能让被告男方承担吗?

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1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嫁妆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平分,应当返还给你,如果一审敢这样判就上诉!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个不要放弃,养一个小孩真的很难,何必便宜了这个家伙,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财产,或者以放弃分割婚后财产为筹码和男方尽快离婚。
2 法院一般不会强制判决离婚的,判决离婚需要男女双方都出庭,并且男女双方感情破碎。
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22

    根据规定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赠与,则应属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应依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六个月后再起诉法官就会确认感情确实破裂,会判离婚,嫁妆方面同上。

    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承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