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公司搬迁,若员工选择不随公司一同搬迁,通常情况下公司并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然而,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 若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公司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若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公司应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 若员工在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公司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 若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公司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用人单位应当向被辞退员工支付补偿金:
1. 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并依法辞退员工。
2.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不同意续订。
3.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
4.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
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 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当事人未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
员工维护劳动权益的途径包括:
1. 和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协议的达成和履行依赖于双方的自愿和自觉。
2. 调解。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说服和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得以解决。
3. 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做出裁决。
4. 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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