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比赛的规则与裁判方法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1. 拳击比赛的规则与裁判方法
拳击比赛是一项竞争激烈的体育项目,分为职业比赛和业余比赛。业余比赛是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以下是拳击比赛的规则与裁判方法:
1.1 拳击比赛的场地与用具
1.1.1 拳击台
国际业余拳联规定,国际拳击锦标赛、奥运会拳击比赛、世界杯拳击赛等国际正式比赛的拳击台最大不得超过6.10米见方。一般比赛的拳击台可在4.90米见方至6.10米见方之间选择使用。拳击台的形状规格如所示。拳击台的一个中立角处设置专用台阶,供场外医生和台上裁判专用,同时避免比赛双方的任何接触。台上的四角均有固定在台角的立柱,四个立柱间用三条粗绳围拦成一个正方形空间,以保护运动员。台上四个角落处均放有5-7厘米厚、20厘米宽的软护垫,运动员双方分为红色和蓝色,仲裁席左边的应放红护垫,为红角方,对面角放蓝护垫为蓝角方,另外两个角放白色软护垫,为中立角。中立角处要放置两个小塑料袋,供台上裁判员放用过的止血棉球和纱布。
1.1.2 护手绷带
护手绷带是用来保护运动员手的用具,拳击比赛标准护手绷带长2.5米,宽5厘米。按照国际业余拳联(AIBA)的第十次会议的有关决定,欧洲拳击锦标赛、世界拳击锦标赛、世界杯拳击赛和奥运会拳击比赛的主办国,应为每名参赛运动员的每场比赛提供绷带。绷带由拳套管理员发橘羡给拳手拳套的同时发放,而且每场比赛必须发放新的绷带。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大会统一发放的绷带,不得以任何借口换用其他绷带或加长绷带。在比赛中如果绷带松开,台上裁判应予以系紧,但如在任何一局比赛未开始便松了,就可以认为是故意的,这时台上裁判应该对该运动员予以判罚。如果运动员不遵守有关绷带尺寸的规定,或运动员使用自己的绷带时,拳套管理员和台上裁判有权制止,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否则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所以,手套管理员应选派有经验者担任,并要始终坚持原则,一视同仁。
1.1.3 拳击手套
根据国际业余拳联的规定,拳击运动员在参加拳击比赛时,一定要戴拳击手套。拳击比赛时按体重级别使用不同重量的手套,48-67公斤级要使用226克重的手套,71-91公斤级使用284克重的手套。而且在拳击比赛时,组委会要准备好两副和赛同样的拳套,一副是226克,另一副是284克,以备运动员手套出现问题时随时更换。
1.1.4 拳击服装与护具
拳击服装包括背心、短裤和软底鞋。背心应松紧适宜,不能影响技术动作的发挥。拳击短裤要宽松长大,裤长必须到大腿部位的一半,不能让护裆有所暴露,更不能影响比赛。拳手必须穿软底鞋,而且要绑紧牢靠。比赛时如果服装出现问题,台上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给运动员1分钟的时间更换,最多不超过2分钟,运动员应准备好备用服装,以备更换。
拳击的护具包括护头、护齿和护裆。参加比赛时运动员必须使用护头,双方运动员,护头的规格、样式要统一,一方为红色,一方为蓝色,和各自所在的角色要一致,而且所用护头必须是国家拳协批准认可的统一护头。
规则规定,比赛时运动员必须使用护齿,护齿的大小应合适。如果运动员没有自带护齿,东道主有义务提供。比赛时不允许运动员故意吐出护齿,否则要受警告。如果护齿被打掉,台上裁判员捡起后把拳手带到他自己的角落,交助手冲洗干净后,再由台上裁判员给运动员戴好。运动员不能随意更换护齿;不戴护齿,比赛不能进行。运动员要穿戴护裆,如果护裆脱落或损坏,要及时更换和穿戴好,在1分钟内不能换好时,运动员可不戴护裆继续打满该回合,然后在休息时更换护裆。如果休息时不能及时穿戴好护裆,比赛则不能继续下去。
拳击比赛时,台上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没有戴护齿、护裆或服装不合要求时,应立即禁止该运动员继续比赛,让其助手在规定时间内把护具和服装穿戴整理好,而且不准助手和运动员讲话,如果有意拖延时间,就要警告和判罚,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1.2 拳击比赛的时间
根据国际业余拳联(AIBA)的规则规定,自1997年起,业余拳击比赛实行5回合制,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职业拳击比赛一般采用4-12回合制,这要根据比赛双方经纪人的协商而定;最多时比赛达到15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拳击常见的手部损伤疾病
1. 掌指关节部皮肤擦伤及关节囊损伤:运动员绑护手绷带后戴拳套击打对方运动员、或戴较薄的沙包手套击打沙袋作为长期训练的内容,握拳后掌指关节为直接受力部位,因直接摩擦、击打的反作用力而致掌指关节部位出现皮肤擦伤、破溃,关节囊慢性反复损伤而呈现纤维化增厚,尤其是第三掌骨头部位更为明显。此类损伤会引起局部肿胀、疼痛、活动受限、皮肤破溃或继发感染,反复受伤会造成局部皮肤角化、关节变形。为了预防和减轻此类损伤,要求运动员使用较柔软的护手绷带,训练后进行局部按摩和热疗,以改善皮肤的血运和营养;出现皮肤破溃要清洁消毒伤口,避免再次受伤,并提议更改训练内容,以促进愈合。
2. 拇指掌指关节半脱位: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中,运用摆拳击打对方时,由于握拳不紧或击打动作不规范,用拇指部作为击打点,易发生拇指掌指关节半脱位。这类损伤表现为突发性剧痛,有时可听到清脆的弹响声,拇指的掌指关节局部肿胀或可见畸形,压痛明显,活动受限。X线拍片可见第一掌骨头向外、向背侧移位呈半脱位状。处理原则是尽快实施手法复位和局部固定,要求拇指呈背伸、外展位固定。
3. 掌骨骨折:这类损伤常发生在比赛中,由于出拳迅猛有力,击打对方较坚硬部位所致。最常见的是第三掌骨骨折或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其损伤表现为运动员比赛中突感剧烈疼痛而不敢出拳,甚至自己在拳台中能听到骨折的响声,运动员常示意裁判要求中止比赛。场边坐台的临场医务监督要善于观察比赛的每一个细节,若发现某运动员突然出现痛苦面容而不敢出拳击打,应示意台上裁判要求暂停比赛,细致检查受伤运动员的手部,若有骨折迹象,可中止比赛进一步诊治。骨折发生后,受伤部位出现肿胀,有周边性压痛及轴心挤压痛,严重者可见局部畸形或听见骨擦音,X线常显示为短斜面掌骨骨折,应尽快采取手法复位和外固定,复位不满意者可考虑采用切开整复、克氏针内固定手术。
造成上述损伤的主要原因有:
1. 因解剖特点而造成易受伤的部位:拳击比赛时运动员一手握拳在前、一手在后,分别称之为前手拳、后手拳(亦称为主拳或重拳)。后手拳是运动员主要力量所在,出拳凶猛有力,爆发力强,击打后所承受的反作用力亦大,因此,运动员的后手往往更易受伤。由于第三掌骨最长,突出拳锋前方,无论运用哪种拳式(刺拳、摆拳、勾拳等),均以第三掌骨头作为主要力点击对方。所以该部位的皮肤、关节囊最易受伤及劳损,且第三掌骨易发生骨折。
2. 因运动员动作不规范而造成的损伤:正规的击拳动作是紧握拳套、拇指尽量屈曲对掌、以拳峰部位击打(拳套前方有色部位为拳峰)。由于运动员本身不规范的握拳或出拳动作是手部损伤的常见原因。例如握拳不紧,拇指屈曲不够,会造成用拳心或拇指作为击打点,则易造成拇指掌指关节半脱位或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
3. 因比赛器材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手部损伤:目前在拳击比赛中,必须使用国际业余拳击联合会认可的合格拳套。如果由于拳套本身质量问题,使得运动员握拳不紧或拇指屈曲受限,进而发生手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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