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最早去世 父亲七年前去世 爷爷在父亲去世之后去世 母亲健在 并未改嫁 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房子也是父亲母亲出钱买的,其他人并未出资,已经跟父亲的六个兄弟姐妹协商,但其中有不同意放弃继承权的,如果走法律程序让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要怎么走程序?
首先谢谢你那么仔细的回复,但是还有几个问题想问:
1.是不是只起诉那些不同意放弃继承的人?同意放弃的是不是也需要出具一些书面放弃继承权的说明之类的东西?
2.如果起诉他们,但是他们不到场的话是不是算做自动放弃继承权了呢?
1、你的理解是正确的饿,可以只起诉不同意放弃继承的人,同意放弃的需要出具书面放弃继承权的证明。
2、不到场,不能视为自动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情况,第一,收到传票拒不出庭,可缺席判决;第二,未收到传票,需要公共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