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6
吉利购入沃尔沃的同时享有技术使用权和部分技术所有权,能使用当中部分平台技术,对于以汽车行业内的技术水平提高有好处,国内的其他汽车企业也能通过技术转让得到好处。可以用沃尔沃在国外的销售渠来对自身品牌在国外进行推广销售。提高中国汽车在国际的知名度。
沃尔沃(Volvo),瑞典著名汽车品牌,曾译为富豪。该品牌于1927年在瑞典哥德堡创建,创始人是古斯塔夫·拉尔森和阿瑟·格布尔森。沃尔沃集团是全球领先的商业运输及建筑设备制造商,主要提供卡车、客车、建筑设备、船舶和工业应用驱动系统以及航空发动机元器件;以及金融和售后服务的全套解决方案。2010年,中国汽车企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购得沃尔沃轿车业务,并获得沃尔沃轿车品牌的拥有权。
第2个回答 2013-07-16
你好,刚看到求助。最近在写论文,还没有具体关注吉利收购沃尔沃案。我比较赞同楼上乌兹米朋友的回答,应该说国家支持民企收购国外车企,目前主要还是技术引进的考虑,毕竟我国汽车制造技术还比较落后。另外,可以通过并购、收购国外著名汽车品牌来逐渐提高我国汽车产业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是全球化战略的一种具体形式,也是我国车企打入国际市场的捷径之一。盈利方面,通过民企而非国企来收购,或许是基于民企更灵活有效的机制,市场经济下可以推动民企尽最大努力经营好这个品牌;至于税收,是次要的。
第3个回答 2013-07-16
也没有什么好与坏,市场经济,让企业自己走出去,才是发展的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