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役士兵补缴社保细则

如题所述

1、农村籍退伍军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保,缴费年限最少应达到15年以上(当兵服兵役年限可按规定视为缴费年限。)
2、农村退伍军人如果现在是城镇户口,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以从农转非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3、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农村退伍军人补缴社保怎么补?
1、补缴年限
①一般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年限不能超过本人的军龄,不管是欠缴还是断交,都不需要收取滞纳金。
②退役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
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直至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
2、补缴手续
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将相关认定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3、补缴资料
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补缴申请表、社保缴费记录等。
总的来说,农村退伍军人参保后,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情况的允许补缴,并且不收取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十三条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第十四条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军人工资水平等因素拟订,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十五条 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十六条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七条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