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异地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生育保险异地是可以报销的,只要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0个月(部分地区略有出入)后、并且在办理生育津贴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在外地因病急诊住院,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回社保缴纳地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
一、异地报销生育保险的流程
(1)女职工携带资料提出报销申请。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一般是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审核部门下发女职工办理凭证。
(4)女职工持办理凭证到银行领钱。
二、异地报销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如果参保的女职工生育的是第一胎(婚后第一次流产也算),则需提供以下证件(依据地区不同,可能会含有复印件):
(1)计划生育证
(2)出生证
(3)本人身份证
(4)独生子女证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院小结
(7)《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9)剖腹产,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顺产,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流产,金额超过300元,这三种情况都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10)如果是人工流产,需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和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11)如果父母都是独生子女,而夫妻双方没有办独生子女证,就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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