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扬州劳动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如题所述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4)80978080。

扬州劳动局已更名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相关信息如下:

1、地址:扬子江中路746号。

2、邮编:225009。

3、建    制:正处级。

4、内设机构:22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扩展资料:

职责调整

一、划出职责

将制定全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二、划入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新增职责

1、新增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外国专家职责;

2、新增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7
12333是客服电话 如果是关于劳动纠纷 去劳动局投诉中心 投诉 打电话没用
第2个回答  2020-12-30
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第3个回答  2014-02-24
请问杨州劳动局的电是多少,谢谢
第4个回答  2013-07-15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办事程序
(劳动局)2006-09-24
个人和组织均有权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举报(检举)或投诉(控告)。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举报、投诉信箱(含电子信箱),接受电话、信函(含电子邮件)或当面举报、投诉。
1、我市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为:87338091(或12333);
2、我市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扬州市友谊路49号(邮编:225002)。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必须据实提供被举报、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具体情况等举报、投诉内容,要求投诉人实名投诉并提交身份证和基本证据。
接待当面口述举报、投诉时,应要求举报、投诉人提供书面举报、投诉材料;投诉人无法提供书面举报、投诉材料的,应详细询问举报、投诉内容并进行笔录,由举报、投诉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举报人拒签的,应注明情况。
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受理举报、投诉,应于当日进行登记、审核。经审核符合下列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举报登记表》,报劳动保障机构负责人批准受理:
1、有明确的单位名称、地址或电话;
2、有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内容;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
4、属于本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经审核,举报、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举报、投诉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告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投诉的内容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3、举报、投诉的单位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告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人坚持举报、投诉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
4、举报、投诉没有明确的单位名称、地址或电话,没有具体的违法违规事实的,要求其补充明确;举报、投诉人不能补充明确的,留存备查;
5、投诉人缺乏必要的身份证或基本证据的,要求其补充提供。
五、举报人实名举报、留有确切地址或电话的,应举报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为其保密、告知处理结果。应投诉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