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27
无论受到的是哪种治安处罚,都应有治安处罚决定书,而且:“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如果当事人没收到那就应该是没有出具,关键看档案记录
首先明确,你弟弟报考的时候填的单位是什么,还是无业。
有工作单位的,是肯定要到工作单位政审的,如果离报考的单位比较远则很少采取去人政审而会采取函审。
没单位则调档审。
所以就看你弟弟档案在那了。
以社会人员报考政审是审查档案,如果有可能还会面审,对一个人而言,尤其是公务员而言,档案是极其重要的,你现在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反而不是处分了而是档案。政审标准涉及的方面是政治表现,社会关系等等,并不是要求没有污点。
既然你对政审不了解就顺便说一下政审的内容吧:政审包括这几个方面,审核档案的情况,考生的思想品行,能力,工作表现及业绩(成绩),特长,综合评价。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察,所受处分是需要写在审查表上的,因为即使是处分撤销也是受过处分,撤销处分的通知会和处分一样归入档案,档案这个东西作假等于作弊,而实际上这种处分对政审结果影响不大,因为他根本不涉及德能勤绩方面,一般单位政审对这种问题不会过苛要求。
要对自己有信心,要想到用人单位是来招人为他所用的,不是来找茬的,他们没必要找麻烦,你想想,工作中碰到个犯小错误的也不会一下枪毙的,所以对于处分这个问题,坦然面对,诚实诚恳,欲盖弥彰呢只是对自己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