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水淹了,房顶漏水,楼上用户不在的情况下报警警察应不应该出警。

不一定是要进楼上家里,只是过来做做笔录过来看看,警察是不是有义务出警?国家有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这种情况出不出警?

我家被水淹了,房顶漏水,楼上用户不在的情况下报警应当出警。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十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城市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服务。

扩展资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十一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公安机关处警人员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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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6
您好!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三章 受理报警
  第十三条 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楼顶漏税不属于上述必须出警的范围。警察没有义务出警。如果警察出警,那是好心人做分外事情,应该予以表彰。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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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9-26
国家有“有难事,找民警”的宣传,但是,你这种情况应尽快找物业处理,不是警察的职权范围,恳请不要随便打110,很多真正需要的人总是打不通110,民事纠纷可以找居委会、物业、街道办等,不行了可以诉至法院,派出所调解也是一个方式。但是像你这种情况,警察出警并不能解决问题。
第3个回答  2016-09-26
楼上人不在你叫警察来干嘛?这个属于民事纠纷,最好的方法是协商处理。当楼上与你发生冲突是,可以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调解。当然,如果对方一意孤行,那么可以到法院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起诉对方。像这种情况不在110的受理范围内,拒绝出警也没什么不对的。
第4个回答  2016-09-26
有警必须出,可以与物业与警方备案,请求找到楼上的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