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半年前曾去换眼镜,当时验光师验出的一只眼睛的散光是75,但配镜的时候配成了150,一直没有发现。直到今天又去复查,翻病历的时候才发现错了,再验的时候发现度数真的变成了150。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的数额应当如何界定?(现在手里有完整的病历和配镜时留下的底单,以及这副眼镜。)
问题是,当时配的眼镜不合当时的度数,但是因为度数不对,不适应,造成了视力减退,现在那个度数已经合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