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医保局窗口办理
先到所在村委会出具医保卡遗失证明,然后携带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滨海县医保中心办理补办程序,待县医保局处理完毕之后就可以补办到新的医保卡了。
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海港镇的社会化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社会服务中心是政府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保险的代收和相关业务的代办。
3.医保卡代办点
参保人也可以至医保卡的代办点(一般是开户银行)办理,代办点收到参保人资料后经过审核就可以办理新的医保卡。
扩展资料:
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一经发现套现,参保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2.某些省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医保卡不可用(急诊除外)。
4.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不能使用医保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